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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强区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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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强区纲要的通知
内政发〔2005〕6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9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
 

  科技进步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前,自治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经济社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期。提出科技强区,推动技术跨越,是我们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全面实施科技强区战略,特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科技强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把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进一步提升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战略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明显改善经济增长的支撑条件,形成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使之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体系,在充分利用全球技术资源的基础上,依靠自身的创造性努力满足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需求。
  (二)到2010年的具体目标
  1、科技运行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50%以上,增长速度略高于全国平均增幅,综合科技实力在全国的排名稳定在前20名以内。
  2、经济增长方式初步转向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所改善,完成从“高消费、高污染、低技术、低效益”的要素驱动型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技术、高效益”的创新驱动型转变的技术准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指标达到全国中等靠前水平,其中,亿元投资新增GDP指标进入全国前8名;循环经济引导经济运行整体优化。
  3、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合理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承载能力,建成资源与能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体系和重要资源战略储备安全体系。
  4、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区生态环境保持整体遏制、局部好转趋势,重点地区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基本恢复,农田污染状况得到改善,废弃物通过循环再生实现初步资源化。植被覆盖率达到60%至70%,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万公顷,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开始下降,全区生态脆弱度由目前的中等脆弱型转变为轻脆弱型。
  5、产业升级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6大支柱产业总体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传统产业对高新技术的吸收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化农牧业辐射范围覆盖全区75%以上的旗县;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和功能型第三产业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6、科技资源通过深度整合达到优化配置。完成从宏观层面对创新要素的优化布局和跨地域远程配置,基本建成与国家相连、与周边互动、推进自治区技术跨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支持的公益科研和高校科研基本满足自主创新需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覆盖优势学科专业和特色支柱产业。
  7、科技投入总量迈上新台阶。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1??5%;从“十一五”开始,各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确保达到法定增长率;企业R&D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8、进一步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90万人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稳定在8万人左右,其中博士生导师100人左右,正高级职称人员0??8万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达到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达到1400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达到600人左右;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实现人才流入大于流出。
  9、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持优势专业学科的领先水平。区域创新能力指标在全国的排位明显前移,其中知识创造综合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20名以内,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加;稀土功能材料、动物胚胎移植等领域的研究开发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物育种、中蒙药、新能源、荒漠化防治、草原生态、矿用汽车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健康产品和农牧业主体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0、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度提高。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R&D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年均增幅分别保持在30%、20%以上,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指标在全国的排位进入前16名以内。
  11、科技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完成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实验基地、专业化服务平台,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建立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格局。
  12、企业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大型骨干企业、企业集团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达到全国较先进水平,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多数中小企业技术和产品更新以及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自主产品开发平台得到进一步夯实,自主技术在主导产品中的比重持续上升。
  二、实施科技强区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效率
  1、知识创新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公益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1)重新认定、组建15家左右非营利科研机构,作为自治区公益科研的核心队伍,主要从事现代农牧林业和生物技术、遗传基因保存与优良品种选育、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及动物疫病防治、水土保持与沙化退化土地综合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农牧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基础性、长远性、关键性技术研究。
  (2)加强高等院校3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稳定在35个左右,力争“十一五”末期生态学、农牧业生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5至8个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按照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建成50个左右品牌或特色学科专业,在促进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稳定和吸收优质生源、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
  (4)依托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和转制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具有学科领先优势的专业方向,建设并运行20个左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其中3家左右进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草地资源生态、家畜繁殖生物技术、沙地(沙漠)生态系统与生态工程、草食动物营养、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牧草与特色作物生物技术、蒙医蒙药等学科专业,通过强化支持和装备升级,建成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部分实验室向国外开放。
  (5)以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地方支持为主,建设50个左右部门实验室,与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形成不同侧重的研究实验方向,形成有上有下、滚动发展的建设机制。
  (6)选择已有工作基础和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建立5至7家博士后工作站,为企业高端人才和源头创新队伍提供工作平台。
  2、技术创新体系
  (1)自治区重点企业、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相应的技术研发机构,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00家左右;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部分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继续保持产业创新能力的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基本得到确认。
  (2)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务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全面完成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公司化改制,在生物制药、新材料、新型环保、发酵控制与信息技术、饮料加工、新能源装备、杂交制种、农(兽)药开发、重大建设工程生态规划设计等领域,形成10家左右大中型科技企业或企业集团。
  (3)围绕具有产业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若干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建设30个左右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2至3家进入国家级中心,形成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后续工程配套开发的能力。
  (4)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分阶段实施现代化标准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模式;不具备建立技术开发机构的中小型企业,也要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的直接联合,共建研究开发实体。
  3、科技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整合资源与培育骨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快建设门类齐全、公共机构与民间机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确保“十一五”期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2010年从业人员达到6万人,形成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强、水平高、资源配置优化的新型发展格局。
  (1)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以旗县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或技术推广中心、苏木乡镇农牧业技术推广站、区域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支撑平台等建设为重点,探索创新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新模式,重点强化成果转化与技术扩散、园区与基地建设、专业培训、信息化能力建设以及主要农畜产品聚集产业的形成。
  (2)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设和完善以综合科技成果推广为核心,地域、行业成果推广为侧翼的全区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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