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意见
宣政〔2005〕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建立以来,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建好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高效服务,符合《行政许可法》的原则和精神,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落实措施,增加投入,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并加强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之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二、所有政务服务项目,一律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