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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做好个体工商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做好个体工商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了在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切实做好个体工商户调查登记工作,现将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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