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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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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新型工业化,根据建设生态市和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市要求,提出如下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的要求,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发展循环经济新格局,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产业升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原则。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推动、依法管理、经济激励、教育宣传等有效措施,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工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二)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原则。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大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有利于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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