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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聊城市城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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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聊城市城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聊城市城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运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日
 

关于整治聊城市城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运营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运营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严格禁止无牌无证三轮车运营,坚决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运营。为积极稳妥做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2005年12月31日前,基本解决无牌无证机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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