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深圳特大交通事故、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等重特大事故造成了上百人伤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事故频发势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根据省政府明电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