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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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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深圳特大交通事故、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等重特大事故造成了上百人伤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事故频发势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根据省政府明电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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