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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市民营经济规模型企业、拟上市企业、重点街镇培育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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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5〕94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市民营经济规模型企业、拟上市企业、重点街镇培育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发展目标和任务,经市发展私营个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经委、上市办、乡镇局、科技局和商贸局等部门审核,确定全市民营经济“5550”工程规模型企业(即2-3年内年销售收入达百亿元的民营企业5家、达50亿元的5家、达10亿元的50家),12家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和20个年GDP达到或超过10亿元的重点街镇的培育名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和街镇联系点制度,落实各项扶持促进政策,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确保在2-3年内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的民营企业和街镇,进一步发挥规模型民营企业和重点街镇的龙头带动作用,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发展私营个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强督查、考核,及时上报培育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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