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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浙财预[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浙财预[2005]23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杭州市区各代理支库(宁波不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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