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2
【实施日期】 2005-09-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外经局、环保局、规划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其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会议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