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肉食品安全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5〕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肉食品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肉食品安全,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屠宰加工和肉食品经营秩序,开拓国内外市场;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对肉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当地肉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肉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