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为贯彻落实《纲要》的有关规定,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现就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纲要》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推行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做好执法依据梳理,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分解行政执法职责、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和各执法部门的具体职责。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做好执法依据的梳理,通过梳理,明确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三定”方案的具体规定。 (一)明确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依据应当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三定”方案对职能的确定。一切行政权均来源于法律规定,一切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首先,各行政执法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