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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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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10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4
【实施日期】 2005-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决定加强我市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工作。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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