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四日 三亚市道路车辆营运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 当前,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构筑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随着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部分从事客运道路经营的群众或个别团体营运企业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得不到满足时,采取了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工、罢市甚至扣押营运车辆等方式要求解决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近两年来,我市已经先后发生客运中巴车、出租车非法集会、部分回族客运车主司机非法扣押公交中巴车等事件。这些事件扰乱了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我市社会稳定。为了保障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我市社会稳定,预防和处置好类似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特制定本预防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及时平息,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