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陇政办发〔2005〕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管理和运行的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为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中央、省上关于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 乡镇财政建立以来,对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全市财政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形势的需要。为了缓解乡镇财政困难,规范和节约乡镇支出,纠正乡镇乱收费、乱开支的行为,从严控制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通过积极推行“乡财县管”改革,前移财政监督关口,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县乡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更好的服务于“三农”;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划转中间环节,确保乡镇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及时到位,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有利于规范乡镇理财行为,防范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县域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