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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国经普办字[2005]9号)和《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充分开发应用本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和成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现将《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研究和部署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五日

 
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条例》还指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项工作,并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因此,各区县普查机构必须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发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总体思路
  (一)基本目标
  一是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对本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开展系统的分析研究,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决策与管理水平提供基础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建立经济普查信息数据库系统,健全市、区县两级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级政府管理及统计调查提供完整、全面的基础信息。
  (二)基本原则
  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工、重点攻关”的原则,有重点地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和有深度的开发,尽可能地满足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二是本着“广开言路、求真务实、高效运行”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普查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投入广泛参与。
  二、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全市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区县经济普查机构应成立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真正把普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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