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要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附: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0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 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控股情况,我局对1998年制定的《关于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