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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要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  附: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0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
  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控股情况,我局对1998年制定的《关于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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