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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秦皇岛市专项整治“三无”货运机动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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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秦皇岛市专项整治“三无”货运机动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专项整治“三无”货运机动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五日

 

秦皇岛市专项整治“三无”货运机动车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货运机动车营运秩序,构建和谐秦皇岛,根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农业部关于印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4]33号)和公安部、交通部、发改委、建设部、安监总局、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2005年9月6日起,利用二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无车牌、无行车执照、无营运手续货运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治理“双超”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以构建“绿色、和谐、魅力、活力”秦皇岛,全面提升秦皇岛市形象为目的,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攻坚克难,努力遏制“三无”货运机动车辆违法多发势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货运机动车辆源头管理和路面查控机制,查扣“三无”货运机动车辆,处罚违法驾驶人员,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率;报废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打击违法运输行为,维护货运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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