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浙政发(2005)4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现就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