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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修改《江门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第七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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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修改《江门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第七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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