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57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州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地在理顺职能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条件,落实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需要。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督检验检测体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构建食品标准体系。要充分发挥质监、农业、卫生、商务和粮食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监督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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