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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个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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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个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的通知
宜府发〔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三个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五日

宜春市“三个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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