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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六安市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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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六安市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六安市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抓好当前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要职责和中心任务,也是降低洪涝灾害损失、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目标完成,确保农村稳定。

二○○五年九月五日

六安市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方案
 

  自八月下旬以来,受连续阴雨影响,全市近200万亩水稻成熟不能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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