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5年全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27号
【发布日期】 2005-09-05
【实施日期】 2005-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5年全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27号

 
 
 
徽县、成县、两当县、康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切实加强烟叶收购管理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企业增效、发展提速,现就2005年全市烤烟收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