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5)2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抓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作用,确保农业生产用水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业水费征收工作。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需要水的保障。农业水费是用水农户的生产成本和生活合理支出,交纳农业水费是用水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