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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县城市规划区建筑造型与立面色彩严格执行规划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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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红政发〔2005〕86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县城市规划区建筑造型与立面色彩严格执行规划审查的通知


县直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红河县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民族文化底蕴,素有“歌舞之乡”、“棕榈之乡”、“侨乡”之美誉,县城原本有许多中西合璧的建筑和古朴优雅的民族民居等凝聚侨乡文化颇具民族特色的建筑,但由于受历史的演变和新式建筑的变革而使建筑风格随之改变,地方建筑文化受到巨大的冲击。建筑是一个地方历史发展的符号,也是城市特色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一城带三区”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使城乡建设得到迅猛发展,以突出地方建筑特色,建设特色城镇为主导,对县城规划内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立面造型色彩和屋顶作严格控制规划,为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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