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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整规办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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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3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整规办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整规办制定的《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六日

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200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精神和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05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整规办发(2005)15号)的要求,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物价局、兰州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省消协决定从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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