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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规办关于陇南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34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规办关于陇南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整规办制定的《陇南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00五年九月六日

陇南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劳动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兰州海关、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外汇局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商建字[2005]303号)和“全省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优化我市商品流通环境,推动商贸流通秩序的进一步好转,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我市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打击商贸流通领域商业欺诈行为的工作重点是着力整治和打击六类商业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饮食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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