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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强乡强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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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发[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强乡强镇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工业强乡强镇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我州综合经济实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工业强乡强镇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定重点乡镇。重点支持22个工业强乡强镇(名单附后,含街道办事处),实行3年一定,由州、县市给予重点扶持,带动全州乡镇工业的全面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工业强乡强镇的投入,各县市每年从财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工业强乡强镇建设。金融机构要支持工业强乡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贷款由县市政府给予一定贴息。州、县市每年给每个工业强乡强镇项目前期费用10万元,其中,州财政安排5万元,县市财政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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