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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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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07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对于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财政各项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面做好我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建立规范化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着力解决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公务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缩小公务员收入差距。
  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必须遵循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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