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市规建局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泸州市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方案》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九月六日
泸州市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创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5)86号)和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05)118号)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泸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技手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提升现代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总体思路,紧紧依靠党、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建设、财政、城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上的主力军作用,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美化交通环境、找准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创建和谐泸州,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市“畅通工程”的协调、组织和检查督促工作,成立泸州市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肖树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畅通工程”工作进度和阶段性任务从成员单位抽调。 三、工作目标 2005年,我市城市“畅通工程”的总体思路是:巩固成果,发展优势,整体推进,进一步完善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为争创一等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并选择在泸县县城福集实施“畅通工程”试点工作,为全市其他县城区下一阶段实施“畅通工程”积累经验。 总体目标是:党委、政府重视畅通工程的程度有明显提高;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健全完善,并确实发挥作用;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发生数和死伤人数有所下降;城市实施“畅通工程”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目标是:在确保城区主干道交通畅通、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交通标线的施划。充分发挥“严管示范区”和“严管街”的示范作用。 四、工作重点 (一)解决城市交通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以治理“堵、乱”为突破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 1.强化路口、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实行人和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减少相互冲突,提高路口路段的交通通行能力。 2.继续加大对各种非交通占用道路行为的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马路经济”,还路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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