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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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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8月27日,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新形势下对规划修编工作的新要求,是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工作的基础,对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意义重大。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把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事项和政策建议的论证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思想、组织和技术准备。通过进一步理清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完善规划标准和工作措施,为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组织,直接部署,有关部门要紧密参与配合。总的原则是:“政府抓总,部门主导,专家编写,社会参与,严格程序。”规划修编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组织工作。
  (二)切实搞好规划实施评价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补充基础数据。以2004年为规划基期年,进行更新。二是严格按照“四查清、四对照”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核定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各项基础数据。
  (三)做好六个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突出六个重大问题(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问题、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问题、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问题、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问题、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问题)的研究,是这轮规划修编编制方法上的一个重大举措,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关键措施,是实现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用地需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探索建立我市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必由之路,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开展研究。
  (四)搞好工作配合,及时上报成果。按《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要求,如期上报实施评价报告和六个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技术和基础资料,按照统一部署,按时完成任务。
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1.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精神和省政府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指导思想
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核心,围绕六个重大问题,深入研究保障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业对用地需求的措施,解决第一轮规划中的不足,提高新一轮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尽可能的留足建设用地空间,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 二、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原则、依据
 (一)原则
 1.坚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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