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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凉山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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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凉山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贯彻川委发(2004)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针对我州有色、黑色金属采选冶工业企业密集,水电、交通建设项目众多,对水环境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搞好我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支铁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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