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财税[2005]114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