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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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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5)12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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