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黄冈城区深化门前四包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三清”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黄冈城区深化门前四包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三清”活动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5]98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门前四包管理力度,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向深度拓展,解决当前城区存在的杂草丛生、经营占道、油垢污染等问题,市政府决定近期在黄冈城区开展清除杂草、清理污迹和垃圾、清理占道和乱搭乱建(以下简称“三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优化市区环境、关爱市民健康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门前四包管理,深入开展“三清”整治工作,采取职能部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实行部门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