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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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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4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5]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保证广大城乡居民过好“中秋、国庆”两节,充分体现我市的社会安定和市场繁荣,现将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关于做好2005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意见

 

  2005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广大城乡人民过好两大节日,充分体现我市的社会安定和市场繁荣,现就“两节”的商品供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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