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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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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的管理,保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集中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问题,促进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 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霍荣荫(市政府)
  副组长:刘 毅(市政府)、陈仁福(市政府、市城管局)
  成 员:傅小乐(香洲区政府)、高德民(市委宣传部)、顾雪挺(市中级法院)、潘民生(市城监委办公室)、李连福 (市城管局)、陈少翔(市建设局)、管恩红(市规划局)、朱存文(市国土资源局)、吴小濠(市财政局)、陈洪信(市公安局)、韦彦红(市监察局)、童年生(市法制局)、樊迈群(市安全监管局)、李 力(市卫生局)、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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