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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5]136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七日


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界定区(县)、部门在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方面的行政责任,根据《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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