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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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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122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05年8月至年底组织开展换发二代证工作市级试点,完成省下达给我市今年换发10万张二代证的任务,2006年起全市集中换发二代证,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年满16周岁人口的二代证集中换发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充分认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要意义
 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认真做好换发二代证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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