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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改超市步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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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5]18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改超市步伐的意见
市政办发[2005]189号


  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是满足市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主要设施。目前,我市134个集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管理粗放,脏乱差,商品质量和食品卫生问题突出。因此,加快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改超市(以下简称集改超、农改超)对于完善流通领域现代经营方式,改善城市商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市场布局,促进市场发展,方便群众消费为宗旨,以深化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实现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为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经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集改超、农改超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推进各类集贸、农贸市场的结构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营造一个环境整洁、服务周到、功能完善、市场繁荣的流通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市场化运作原则。集改超、农改超工作要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由业主选择适合本市场的合作模式和改造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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