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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检查验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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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检查验收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5〕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原则同意市畜牧水产局拟定的《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检查验收意见》,请你们认真对照,做好自查、补缺补差,落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任务。
 
二○○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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