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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力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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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力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48号)精神,提高我州电力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有序供电,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电力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计划用电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和社会稳定
  电力安全和有序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我州小水电供电占有一定的份额,枯水期缺雨少水,小水电发电下降,电力供求矛盾更加突出。要确保电网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必须强化计划用电管理。
  (一)择优供电保重点。电力指标分配和供应,应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部队、国家机关、重点工程等正常用电,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用电的合理需要。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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