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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阶段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公办发[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9-08
【实施日期】 2005-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阶段工作的通知
乌政公办发[2005]4号
 
 
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快、措施得力,效果好。但是也有一些旗县市区和部门重视不够,行动慢,效果不明显。为此,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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