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4)71号)精神,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就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艾滋病防治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关系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市蔓延的势头。要认真按照《淮北市预防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9—2010)》的要求,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制定具体防治目标和行动计划,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体系,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采取积极的行为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和吸毒传播,阻断母婴传播和医源性传播,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得到有效救治,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一)卫生部门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的综合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医疗、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