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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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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8
【实施日期】 2005-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意见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中央和国家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厅的实际,就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建设节约型机关,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保证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市政府机关带头节约资源,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又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性机关的重要举措。搞好市政府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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