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8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5]1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的决定精神,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制定了《2005年度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05年9月8日 2005年度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5]1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特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581”骨干工程建设、银北中低产田改造和中部干旱带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主战场,大、中、小工程并重,蓄、引、提、灌、节、排相结合,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掀起全区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