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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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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5〕179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05)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57个乡镇调整为30个乡镇。其中,撤销27个乡,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27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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