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05)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57个乡镇调整为30个乡镇。其中,撤销27个乡,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27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