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乡财县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荥政文〔2005〕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荥阳市“乡财县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九日 荥阳市“乡财县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加快推行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方式,在全市推行“乡财县管”,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街道办事处基本支出需求,缓解财政困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预算管理权限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节余归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乡(镇)、街道办事处原有各项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三)财政资金开支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