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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监察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发放《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200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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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价费〔2005〕17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监察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发放《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2005年版)的通知
成价费〔2005〕173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法制办公室: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2003年,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并向全市所有企业免费发放了《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2003年版)。实施2年来,收到很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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