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全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进程,按照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的《2005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善防委(2005)22号文件及8月31日全县宣贯《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暨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现场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魏塘镇、西塘镇村义务消防队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各村全面推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今年各镇完成50%的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