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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善政办发〔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9
【实施日期】 2005-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快我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全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进程,按照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的《2005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善防委(2005)22号文件及8月31日全县宣贯《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暨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现场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魏塘镇、西塘镇村义务消防队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各村全面推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今年各镇完成50%的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村义务消防队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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